对阿拉山口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丁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阿拉山口市出台扶持个体户经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个体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个体经济发展是推进“扩中”“提低”、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对繁荣经济、扩大就业、方便群众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
您提出的“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扶持阿拉山口市个体户并落实到位,干预单位、企业,以各种理由跳过阿拉山口,由博乐采购”建议,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二条“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第十三条“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㈠不得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设置明显不必要或者超出实际需要的准入和退出条件,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2.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对不同所有制、地区、组织形式的经营者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化待遇,设置不平等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㈡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包括但不限于:3.未依法采取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直接将特许经营权授予特定经营者;4.设置歧视性条件,使经营者无法公平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之规定,我市不能干预单位、企业等部门指定由阿拉山口市采购。
在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阿拉山口市将坚决贯彻并执行《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新市监注〔2024〕32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确保每一位个体工商户都能从中受益。
一是阿拉山口市将按照《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规定,确保个体工商户在市场准入、公平待遇等方面得到充分的保障,尊重并维护其财产权、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为个体工商户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新市监注〔2024〕32号)的要求,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分型分类,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通过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将更好地满足个体工商户的多元化利益诉求,推动其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张新涛电话:176****5958/6991315
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