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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扩围政策解答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6日 16:57     浏览次数: 打印    

一、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群有哪些?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㈠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所满足条件:

1.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3.自2019年12月起,对领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㈡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人员所满足条件:

用人单位为招用的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对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㈢阶段性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所满足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

㈣阶段性领取临时生活补助人员所满足条件: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二、对上述四类参保失业人员,具体保障的内容有哪些?

㈠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按月发放,2020年失业保险金为973元/月。领取期限与参保缴费年限挂钩,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金期间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

㈡阶段性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

对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的,按2020年发放失业金标准(973元/月)的80%计发;对失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的,按2020年发放失业金标准(973元/月)的50%计发。领取期限为6个月,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

㈢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人员

符合条件人员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㈣阶段性领取临时生活补助人员

按月发放,标准我市低保标准确定,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三、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要递交哪些证明材料?

失业人员可通过现场或网上申报两种方式申领失业保险金。

网上申报的,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进行全国统一入口申领;二是可在智慧人社APP上查询当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通过网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

现场申报的,可在携带社保卡复印件(社保卡开通金融功能)在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理。

联系人:苏玲

联系电话:0909-699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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