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内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大队积极采取针对措施全力推动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责任主体,落实矿山企业环境恢复治理的主体责任。
目前辖区内采矿企业新疆亚欧大陆桥金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博乐采石场(位于博乐火车站西1.2公里处),按照向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于2019年4月2日开始开展恢复治理工作,为阿拉山口市第一例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采矿企业,当前正有序拆除地上附属设施、清理尾矿,进行前期工作,计划于2019年10月30日全面完成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作为阿拉山口市第一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此次矿山恢复治理工作对我市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下一步我大队将通过不断加强对博乐采石场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监管,督促其按照提供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按计划完成恢复治理工作,有效加大矿山环境保护力度,确保从源头上防治破坏矿山环境和扭转矿山生态恶化的趋势,全力争取逐步实现辖区矿业开发与生态保护双赢的大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