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民族团结知识理论水平,6月12日上午,阿拉山口市卫生系统召开民族团结主题教育专题会议,集中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学习了中办发〔2018〕65号文件和《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今年以来,市卫健委认真按照阿拉山口市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总体要求,统筹谋划、精心部署、创新思路、明确重点、结合卫生计生工作职能,安排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在会议中,卫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马永军同志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就如何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把《条例》精神学深学透。二是全系统干部职工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工作和生活中以实际行动来维护民族团结,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明辨是非,不信谣、不传谣,做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带头人。
会议指出,为深入推进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结合实际,从宣传教育入手,以项目服务为载体,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必须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积极创造民族团结进步全民动员、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快速发展,为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奠定坚实基础。(撰稿人:卫健委邹芳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