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受阿拉山口中亚国信动植物隔离检疫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博衍水利水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1-5号活畜隔离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该公司1-5号活畜隔离场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阿拉山口中亚国信动植物隔离检疫服务有限公司1-5号活畜隔离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拟建隔离场位于阿拉山口市,其中1号隔离场位于市区南侧9.0km处,2-5号隔离场位于阿拉山口市南侧21.5km处。
总 投 资:49058.26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5座进境肉牛、羊、驴、马无疫病隔离场,主要对进口活畜(牛、羊、马、驴)进行隔离饲养和检疫,不负责育肥。年隔离肉牛19万头,隔离肉羊8万只、隔离肉驴、马共3.0万头。每座隔离场年隔离8批次,每批次隔离检疫时间为7天,解除隔离分批次外运时间为8天,清场后休场期为30天。5座隔离场设置的内容基本相同,主体工程为:建设隔离饲养圈舍、病畜隔离圈舍;配套工程包括:饲料加工车间、病死畜安全填埋井;辅助工程包括:可升降装卸台,消毒池,采血保定区,病畜保定区,实验、诊断、检查室及行政、兽医人员隔离办公生活区、厂区绿化等;储运工程包括饲料库、堆粪棚、厂内运输道路等;环保工程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区、堆粪棚(堆肥处置)、病死畜安全填埋区等;项目公用工程包括厂区供水、排水、供暖和供电。
二、建设项目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阿拉山口中亚国信动植物隔离检疫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博州阿拉山口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三楼313室
联系人:喻合
联系电话:18999775185
电子邮箱:xyepey@163.com
环评单位:新疆博衍水利水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10楼
联系电话:0991-5870450
电子邮箱:76282693@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环境现状监测、分析计算等方法找出现状主要环境问题,预测评价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分析影响程度,并针对环境影响提出减缓措施,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四、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本项目报告书评估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工程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3)修改好的报告书送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初审意见。
(4)项目建设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新疆环境保护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新疆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
五、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确定环评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工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环保局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本建设工程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在本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对本工程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9、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0、对本工程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1、对本工程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2、对本工程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3、是否支持本工程建设;
14、对建设本工程环保工作的预期。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本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您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
阿拉山口中亚国信动植物隔离检疫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