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来信已知悉,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最低工资标准
     
     
      依据新政发[2021]21号文《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阿拉山口市参照博乐市标准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
     
     
      二、失业金领取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申领办法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在新疆智慧人社、电子社保卡APP中失业待遇申领模块点击去申领
     
     
      (三)享受失业待遇金额
     
     
      2024年8月执行失业保险待遇为1386元/人/月,同时为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762.5元/人/月。
     
     
      感谢您对阿拉山口市的关心与支持。
     
     
      答复单位: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