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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资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 13:09     浏览次数: 打印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40822005
标    题 咨询工资
姓    名 杨**
写信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信件内容

请问咱们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怎么领取失业金?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您好:您的来信已知悉,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最低工资标准
依据新政发[2021]21号文《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阿拉山口市参照博乐市标准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
二、失业金领取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申领办法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在新疆智慧人社、电子社保卡APP中失业待遇申领模块点击去申领
(三)享受失业待遇金额
2024年8月执行失业保险待遇为1386元/人/月,同时为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762.5元/人/月。
感谢您对阿拉山口市的关心与支持。
答复单位: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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