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新司通〔2024〕7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治州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㈠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㈡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㈢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㈣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原、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㈤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㈦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
自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3日。
三、反馈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事项建议,请填写《自治州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336485616@qq.com,联系电话0909-2220528。
附件:自治州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
自治州司法局
2024年2月4日
(联系人:高红 联系电话:0909-2220528、15309900363)
附件:
自治州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类别 |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 |
时间计划 |
备注 |
1 |
比如:《自治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25)》 |
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
州自然资源局 |
第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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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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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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