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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访谈丨庞爱民:《条例》出台,为新疆中医药事业和健康产业“望闻问切”

来源:新疆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1日 12:09     浏览次数: 打印    

访谈主题:石榴访谈丨庞爱民:《条例》出台,为新疆中医药事业和健康产业“望闻问切”

访谈时间:2024-05-20

访谈嘉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庞爱民

状 态:[ 结束访谈 ]

访谈简介:

5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新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条例》将重点从哪些方面推动我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条例》对我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将起到哪些作用?相关问题,石榴云/新疆日报特别邀请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处长庞爱民就相关话题进行解读。

文字实录:

问:依靠法治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路径,作为防灾减灾救灾统筹协调部门,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哪些工作?

答:新疆自然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分布广、种类多、强度大、损失重,南北疆洪涝、干旱、大风、冰雹等灾害交替出现,地震灾害频繁发生,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严峻复杂。

依法治理是“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基本原则之一。在灾害发生时,只有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作为支撑,才能处乱不惊、应对有序。为此,我们建章立制、长远谋划,根据《“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制定印发了自治区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厘清各地各部门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将一批成功经验固化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工作机制,实现建设有规划、设计有规范、管理有办法、履职有依据。

同时,我们加快提升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建立自然灾害防治督导和季度统计报送机制,协调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推动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其中,对自治区地震重点危险区涉及的8个地州市34个县市区的24.29万栋城镇住宅进行评估、实施整治2.97万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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