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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艾比湖镇政务公开制度(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8日 12:37 浏览次数:

艾比湖镇政务公开制度(试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依规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政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公开,公平公正。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符合保密规定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2、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突出群众关注的重点内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循序渐进,丰富公开内容,保证公开的质量和时限,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

3、简化环节,及时便民。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探索节约、便捷的载体,对应当公开的各类事项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4、明确责任,注重实效。要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从实际出发,讲究工作实效,注重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二、公开内容

1、本镇各部门职能、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办公电话和办公时间。

2、本镇重大决策信息,主要包括: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实事工程和重点工作、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3、社会养老保险收缴、使用、发放情况。

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涉农收费价格等有关情况。

5、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待、抚恤情况。

6、镇政府投资工程招标竣工审计情况。

7、本镇所办理事项的权限、条件、标准、程序、时限等。

8、群众投诉、举报的途径和方法。

9、本镇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其它重大决策信息。

三、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开;

2、借助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3、通过政府工作会议、民主评议会、征求意见会等会议公开;

4、通过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的告知等公开;

5、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四、职责分工

政务公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社区、科室,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共同推进。

1、各社区、科室,负责提供与本单位相关的政务公开信息资料。

2、办公室负责政府网站、宣传栏、大厅电子显示屏管理,核实和批准相关信息的对外公布,协调各部门有关政务公开的其它事宜。

3、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政务公开、受理群众举报等事宜。

五、责任追究

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相关社区(科室)限期改正;对无法履行的承诺或不依照规定程序的公开,要予以撤销、改变或者责令改正;对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在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擅自对外发布未经核实和批准的相关信息的直接责任者,由所在社区(科室)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