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的规定,我局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阿拉山口市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我局档案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一)机构职能类。机构概况、领导成员及分工、科室设置和联系方式、工作职能、工作规则。
(二)行政决策类。年度工作安排、重大工作部署、规划。
(三)政策法规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制度等。
(四)行政执法类。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干部、行政执法
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人员情况和执法结果(重大处罚案件)、重大行政复议等。
(五)行政职权类。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事项。
(六)社会服务类。服务项目、服务指南。
(七)工作动态类。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
况。
(八)其他。难以归入以上各类的信息。
按照《条例》规定,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日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互联网上的政府门户网站;
(二)档案馆(室)为查询信息、资料索取的场所。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作息
(一)国家秘密;
(二)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主动向行政机关提供的信息;
(三)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侵害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行政机关内部研究、讨论工作的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需要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本部门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布。
办公时间:北京时间10:00—13:3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五、监督方式和程序
监督举报机关是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909-2318191地址: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违反《条例》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我局档案室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