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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流程

来源: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6日 13:11     浏览次数: 打印    

一、申领条件:参加该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

二、申报材料:

1、社会保障卡;

2、转诊转院证明;(无转院证明者写情况说明,报销比例下降20%)

3、住院医疗费发票原件;(住院票据须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5、出院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

6、患者病历复印件;(仅限异地突发疾病报销)

7、患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住院票据须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三、办理程序:

1、申报:申请人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相关资料。

2、初审:经办人员初审资料是否齐全,并在信息系统中核查申请人缴费状态,确认信息。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经办人员提出意见及理由,退回申报资料。如资料不全,申请人返回补正后再行提交。

3、复核:复核人员对照系统、纸质进行复核并签字。

4、审批:复核后先分管领导审核再报主要领导审批签字。

5、拨付:将审批后的材料交基金财务室,财务室拨付报销费用。

6、归档:经办人员整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

三、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四、收费规定: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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