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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流程

来源: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6日 13:09     浏览次数: 打印    

一、政策依据:

《关于规范博州失业金申领手续的通知》(博州社险养(失)字(2008)6号)。

二、申领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

三、申领资料:

1、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需是正规的新的劳动合同书)原件;

2、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社保经办机构领取);

3、领取失业保险金告知书(社保经办机构领取);

4、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5、中国工商银行卡(原件、复印件一份);

6、缴纳失业保险费明细单(社保经办机构提供);

7、跨年领取失业金人员需要委托代扣代缴大病医疗费。

8、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携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工龄认定单。

四、办理程序:

1、申请:失业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申领所需要的全部材料。

2、初审:初审人员查询打印缴费记录及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如资料不符合要求,申请人返回自行补正。

3、计算待遇。经办人员将初审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提交复核。

4、复核:复核人在系统中复核。

5、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按月发放。

6、归档:经办人员整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

五、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规定: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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