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自治州收费统计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为顺利开展收费统计报告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有针对性的学习了政策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根据我市执收单位情况,我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阿拉山口市2019年度收费统计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阿市发改价〔2020〕1号文件。我市收费数据统计工作从2020年6月1日起至7月15日全部结束,截止2019年12月底,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共有15个。其中:国家机关8个,事业单位5个,民办组织2个,收费项目总数为39项,取消收费项目5项,降低收费项目1项。
为顺利开展2019年度收费情况统计工作,全面实行公示公告制度,进一步加强收费动态管理,提高收费管理工作水平。加强领导,认真学习。成立了收费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有针对性的学习了政策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合理安排,认真审查。自2020年6月1日起,要求全市各执收单位及时办理新疆数字证书业务,打开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收费单位自服务→登录→年度收费报告,填写各表格信息于2020年7月5日前审核盖章后报我委,并做好收费统计和数据报送工作。
增强意识,加强监管。对全市各执收单位收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行收费单位收费公示公告制度。如有执收单位在收费目录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以及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公告、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加查处;对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规单位,予以公开通报。
今后的工作中,阿拉山口市发改委将按照自治州发改委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收费公示公告监督工作。一方面要继续密切关注国家、自治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调整,及时做好收费政策的上传下达;另一方面掌握各收费单位的动态,发现问题迅速反应,不断提高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有效监管的能力,促进阿拉山口市收费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