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清欠工作,明确任务目标,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开展清欠工作。
我局积极筹措资金,将欠款资金足额拨付至各相关单位,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主动克服困难,清偿欠款1861.24万元,清偿率100%,有力推动清欠任务落实,我市清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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