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财政厅、州财政局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财监〔2023〕2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新财监〔2023〕21号)《自治州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博州财监〔2023〕1号)文件要求及自治州财政局安排部署,我市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㈠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并印发《阿拉山口市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专项行动整治问题清单,明确发现和处理问题、推动和规范整改、总结和成果形成等4个阶段工作任务,为做好我市严肃财经纪律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提供组织保障。
㈡迅速安排部署。我市财政部门召开了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会,就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责任、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时间安排等进行了安排部署,强化“一盘棋”思想,通力合作,形成横向联合、全市统筹的工作机制,明确将审计发现问题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政策梳理、突出归纳分析、深化审计成效。
㈢强化沟通协调。形成统一组织、整体推进、协同实施的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严肃财经纪律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了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定期收集、整理、汇总相关情况,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市审计局市党委、政府汇报,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下一步计划
㈠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风险意识。构建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和消化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市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和消化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㈡严肃财经纪律,落实主体责任。量化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此项工作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要求预算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全面摸排本单位的财政暂付性款项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财务制度,确保账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预算单位提出的借款申请,依法依规按手续严格审核,按照“谁借出,谁收回”的原则,建立财政对外借款终身负责制。
㈢严格控制增量,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准确核算预拨经费、借出款项和其他应收款,严禁各科目间相互串用;完善财政暂付性款项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清旧账、控新增、强管理、硬约束”的要求,严格新增暂付性款项使用对象、审批程序等,除临时性急需资金及应对突发事件急需垫款外一律不得借垫款,切实加强财政国库库款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㈣继续加大清收力度,消化暂付款。对每一笔暂付款具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密切关注暂付款规模、用途、期限等,同时对暂付款余额较高或新增规模较大的借垫款单位进行督促和核查;对逾期暂付款分类管理、逐步消化。若一次性收回有困难的,应签订还款协议分期收回;属于财政支出范围的暂付款通过预算予以安排,及时办理转账手续。严格控制新增量,明确还款保障措施,确保累计余额不超过5%的上限比例。
㈤履行主责监督责任,全面加强财会监督。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监督,推动构建完善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的现代预算制度,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二是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是加强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监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四是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重点任务,严肃查处财政收入不真实不合规、违规兴建楼堂馆所、乱设财政专户、违规处置资产、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突出问题,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