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就业政策落实力度,强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最大程度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促进就业作用,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局精准发力稳就业保就业。
一是足额保障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确保就业政策落实。2023年阿拉山口市就业资金共到位533.5万元,其中:中央上级补助532万元、自治区上级补助1.5万元;就业资金共支出289.5万元,其中:中央上级补助支出288万元,执行率为54.13%,自治区上级补助支出1.5万元,执行率为100%。
二是加强就业资金监督管理,落实资金绩效管理。我局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8〕24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及《自治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办法(试行)》(博州人社字〔2019〕73号)文件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严格审核,切实发挥财政的监督管理职能。
三是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我局与市人社局为确保就业补助资金台账清晰明了,采用不定期对账方式,保障市财政局与市人社局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台账一致、清晰,不存在财政部门与人社部门资金筹集总额、结余资金不一致问题。严格与社区、人社部门、按照三级审核流程进行审核,且要求每一审核流程的工作人员做到熟练掌握各项政策,确保每一笔就业补助资金合理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