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教育是自古以来流淌在中华民族血脉中的强大基因,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也是中华民族团结一心、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4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山河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
为了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使全体干部职工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市财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法治博州”《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
通过本次答题活动,大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加深了对爱国主义教育的认识,进一步激发了爱国热情。大家纷纷表示,要将此次学习的收获与体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仰者、践行者、传播者,让爱国主义精神牢牢扎根于全体干部职工心中。

审核人: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