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市财政局全力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博州开展环保督察工作。
市财政局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持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梳理本级政府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支出情况,统筹安排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等支撑体系建设经费支出;二是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健全生态补偿制度,探索采取横向资金补助方式;四是加强对各部门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通过此次督察工作,市财政局将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利用财政手段合理分配资源,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选择环保产品和服务;建立环保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资金使用依法、合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阿拉山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出贡献。
审核人: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