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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单位职责

来源:阿拉山口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2日 18:56     浏览次数: 打印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化学品;

(六)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有关事务;

(八)羁押监管犯罪嫌疑人;

(九)监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十)指导监督治安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负责队伍建设、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督察工作;

(十二)承办市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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