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出行环境,自即日起,阿拉山口市公安局在辖区内开展为期30天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6月15日-2021年7月15日
二、重点整治内容
整治期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全市国省道、城区道路开展移动测速、定点查控、车巡等多种方式开展路检路查,并严查以下违法行为:
1、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与准驾车型不符;
2、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拼装、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3、超速、超员、超载、酒驾、毒驾、飙车;
4、不遵守交通信号,不礼让斑马线,未按规定系安全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更车道、掉头;
5、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闯禁行、限行;
6、货运机动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两轮电动车违法载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7、电动车、自行车、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随意横穿道路;8、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占用车行道、人行道;
9、公交车、出租车不在站点停车、上下乘客;
10、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停车位,擅自涂抹、更改公共停车位;
11、客车、校车、大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未按规定路线行驶、疲劳驾驶等;
12、其它交通违法行为及不文明交通陋习;
三、处罚规定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对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阻碍执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明、畅通、安全的道路出行环境,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同努力共同营造。公安交管部门在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力度的同时,希望广大群众主动提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到守法出行、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阿拉山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15日
审核人:乔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