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司法局和阿拉山口市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为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大意义,更好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学习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培训,使人民调解员对这部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有了更全面的认识,激发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的意识和能力,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部固根本、 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提到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日程上,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队伍的作用,帮助群众依法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律师参与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工作。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先后走进社区为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开展司法局第二次、第三次法律明白人讲座,围绕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前世今生”以及内容上的“三大特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参与学习的干部表示,通过以上学习,加深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了解,特别是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提高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通过系列学习活动,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内涵与外延有了更深的认识与理解,大家纷纷表示,今后会在立足本职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自身用法能力和水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破解难题,为平安法治山口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