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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山口市组织收看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推进视频会

来源:阿拉山口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7日 07:06     浏览次数: 打印    

3月17日,自治区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推进视频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推进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传达王勇国务委员有关批示精神、国务院普查办郑国光主任讲话要求,分享库车市、巴楚县、乌鲁木齐县等3个试点县市工作经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自治区气象局、自治区地震局对各行业系统普查工作进行再部署。会议由自治区普查办主任、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晓波同志主持。

会议要求,在开展普查过程中,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确保普查成果经得起检验、经得住推敲;要落实经费保障,省、市、县各级财政要统筹安排,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普查必备的设备和人员经费落实到位;要加强培训指导,自然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林业、地震、气象等部门原则上4月底前完成本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分析试点在工作组织、任务统筹、经费落实、质量把控等方面问题,为全面普查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和经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自治区会议结束后,阿拉山口市第一时间根据会议精神落实部署,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桂江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此项普查工作,通过普查,摸清全市重要承灾体、历史灾害信息,掌握重点隐患情况,查明致灾风险水平、灾害链特征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二是各单位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前谋划,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普查方案,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培训。三是要加强普查工作保障,提前做好本部门、本系统2021年普查工作资金预算、达到及时拨付、专款专用,确保经费落实到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图为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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