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管理:机关档案室做到防火、防水、防盗、防虫、防鼠、防霉、防光,对永久档案要重点保护。对被损坏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严格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二、档案保密:档案管理人员要注意保密,档案室要有保密措施、档案柜要落锁。
三、档案利用:1、机关工作人员需查阅档案资料的,由局领导同意,可直接查阅。但一般不得带出档案室,不得擅自复制、拍照、转借、摘抄、涂改、折叠和在文件上加注符号。必须复印摘抄的需经局领导批准办理有关手续。用后迅速归还,并办理退还手续。2、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文件、档案,应持本单位介绍信,视文件内容分别由局长或副局长同意。
四、档案销毁:对已经超过保存年限的档案,要及时鉴定、销毁。要建立销毁档案登记册,指示专人监销,以防遗失、泄密。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钻研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