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有效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确保全州矿山企业依法有序开发,有效防范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厅党组、总队党委2021年度重点工作要求,4月6日博州支队和州自然资源局矿产科组成检查组,由支队党组成员、副支队长贾天啸同志带队,莅临阿拉山口市对我市辖区矿山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矿山企业一是否严格按照开采利用方案进行开采,是否存在越界开采、超边坡开采行为,是否实施“边开采、边治理”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是检查企业安全制度建设、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同时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情况;三是检查采矿权义务履行情况,是否按期进行矿山年度公示、是否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等情况。
过程中,检查组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和座谈等方式,先后深入阿拉山口聚力砂石料厂和博乐市金辉矿业有限公司对两家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落实、员工教育培训、应急物资储备、预案制定、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安全设施、设备运行、隐患排查、员工劳动防护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全面了解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检查组同时要求,各矿山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排查整治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整治,真正把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应急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矿山生产平安有序运行。

队长丁伟同志向检查组讲解企业情况

对企业开采区域进行检查

查阅企业资料

实地查看企业开采情况
审核人: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