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复工复产困难,积极促进居民消费,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及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州民政局的要求,市民政局开展了提前发放2020年5、6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工作,并积极与财政、金融部门对接,在4月底前完成了提前发放工作,共发放10.5万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提前发放社会救助保障资金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促进消费、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求的实际举措。
二、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明细公示
一是充分利用政务网等途径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好党的惠民富民政策,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里。
二是督促社区做好资金发放明细公示工作,做到阳光救助。
阿拉山口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