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镇两级联动审批服务体系,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我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是市民政局坚持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的原则,与镇、社区工作人员通过便民服务热线、网格微信群、入户走访等形式认真开展对全市困难群众和救助对象的摸排掌握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了基本生活物资1.38万元,二是疫情防控期间简化救助审批程序、快速及时救助,下放低保、临时生活救助、困难群众救助事项的行政审批权限,由镇、社区把关,民政局审核,对辖区内符合低保、临时低保、特困老人、重病重残人员、困境儿童、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等认定条件的救助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先行发放救助金或救助物资,其他手续等疫情结束后补齐;三是扎实做好社会化发放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目前已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6.6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5万元、老年人高龄补贴0.6万元、“安心助养”补贴0.25万元,临时价格补贴2.6万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四是全面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及时将因疫情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含非本地户籍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采取发放救助金和生活物资两种方式进行救助,现已救助9人次,发放救助金及生活物资合计1.8万元,五是做好对辖区内困难居家老人和因监护人集中上班和滞留在外地的儿童发放救助金和急需生活物资,并由社区对监护缺失儿童指定临时监护人,落实临时监护责任并重点关注,做好回访、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身体和生活状况;六是对婚姻登记总量实行控制、预约登记制度,强化提前告知程序,实行分时段登记制度,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安全防控。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困难群众社会化发放工作,建立困难群众救助金到账短信通知或“工资条”机制,二是通过政府网站全面公开办事事项、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并实行许可事项事前事后公示,把办事的各个环节及时限要求,都置于社会的公开监督之下。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爱民”工作理念,为办理业务群众提供便捷、快速、优质服务。
阿拉山口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