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惠民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公告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1日 18:04     浏览次数: 打印    

    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加强阿拉山口市惠民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确保各项惠民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保障各项惠民政策有效落实,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㈠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1.根据《关于提高自治州“安心助养”补贴标准的通知》(博州财社〔2018〕42号)的要求,安心助养补贴发放标准为310元/人/月。

2.根据《关于提高全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博州民发〔2020〕2号)的要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不低于100元/月/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不低于100元/月/人。

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根据《关于提高全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博州民发〔2020〕11号)的要求,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500元/人/月,城市低保平均补助水平400元/人/月。

㈢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

根据《阿拉山口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暂行)》(阿市政办发〔2016〕87号)的要求,年龄在60岁以上老年人则多享受补贴资金22元/人/月;70周岁(含70周岁)至79周岁的老年人补贴50元/人/月;80周岁(含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补贴100元/人/月;年龄在90周岁(含90周岁)至100周岁的老年人补贴200元/人/月;年龄在100周岁(含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补贴300元/人/月。

㈣优抚对象补助资金

根据《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的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新退役军人发〔2019〕17号)的要求,,因公伤残8级15380元/人/年、9级11210元/人/年、10级8380元/人/年。

二、补贴发放时限、范围及金额

㈠优抚对象补助资金

伤残军人抚恤金通过农商银行实名制打入受益群众银行卡中。2020年补助暂未发放,预计下半年发放。

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截止2020年6月,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12.1万元,其中包括: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6万元,涉及21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5万元,涉及12人。通过农商银行实名制打入受益群众银行卡中。

㈢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截止2020年6月,低保资金29万元,涉及47户88人;通过农商银行实名制打入受益群众银行卡中。

㈣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

截止2020年6月,发放70-90岁老年人补助1.4万元,涉及22人;通过农商银行实名制打入受益群众银行卡中。

三、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五项惠民补贴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市残联:

主要负责人:(理事长)危成勇 联系电话:13150388500

经办人:(业务人员)张莉 联系电话:18409837440

2.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冒凌军 联系电话:13999775266

经办人:(财务)陕少丽 联系电话:13999767211

3.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陈福领 联系电话:18129099155

经办人:(社保办干部)古力班努 联系电话:13279915070

4.博乐农商行阿拉山口支行

行长:潘峰 联系方式 18016805577

经办人员:加娜尔 联系方式 13899441625

                                                                                                        阿拉山口市民政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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