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局机构设置
2013年,根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阿拉山口市党政机关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博州党办发[2013]23号)文件精神,设立阿拉山口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为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教育局列为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创建于2013年10月,目前市教育局位于友好路南路3号,阿拉山口市中学院内。目前编制3人,领导职数2人,根据阿市政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阿拉山口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设1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下属单位:阿拉山口市中学、艾比湖镇双语幼儿园。
2.主要职责: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阿拉山口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规章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四)负责指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六)指导教育系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做好应急协调和各类措施的监督落实工作。
(七)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
(八)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培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九)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材和中小学教辅用书的征订和备案工作。
(十)指导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 负责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民族语言文字改革工作;负责有关民族语言文字监测、研究、科研和文化保护工作;承担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人才规划和培养培训工作;组织民族语言文字翻译职称评定工作。
(十二) 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制定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十三)完成阿拉山口市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