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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条例 巩固促进民族团结

来源:阿拉山口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3日 17:47     浏览次数: 打印    

为扎实做好“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切实做实做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卫生健康委干部职工的民族团结意识和知识理论水平,2月23日,我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条例。

《条例》于2015年12月29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0条,内容涵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各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政府及其部门、各类团体、企事业单位、宗教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法定任务等方面。要求一是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的核心要点,不断提高民族团结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二是认识到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把遵守、执行《条例》内化切实发挥好《条例》规范、引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作用,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尊重、团结互助,共同营造健康、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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