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7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阿拉山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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