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对安全生产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新要求、新举措,科学阐述了事关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是一个系统全面完整的体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改的总体思路主要聚焦三个方面: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定,确保落地见效。二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推进依法治理。三是完善政府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制度,强化基础保障能力,依靠法治力量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总体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机制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首要任务是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最终目标是保障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和谐、实现安全发展。法律途径是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摆位,全面提升企业主体责任。
审核人:公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