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拉山口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1月16日在阿拉山口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阿拉山口市财政局局长李耀泽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阿拉山口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财政收入快速增长,重点民生保障有力,财政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监督持续加强。总体来看,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市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㈠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
⑴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4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839万元,增长59.78%;上级补助收入107166万元,增长197.7%(其中返还性收入54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9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8974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5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99万元。
⑵支出预计完成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74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434万元;专项上解支出96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72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86万元。
⑶财政收支预计平衡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42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7420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92万元;国防和公共安全支出19244万元;教育支出890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88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3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10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428万元;农林水支出359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66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1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6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万元;其他支出179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71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634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6291万元,下降45.29%;上级补助收入53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5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000万元。
⑵支出预计完成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634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6344万元。
⑶收支预计平衡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6344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6344万元。
3.社保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238万元,为预算的121%。其中:保险费收入683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51万元,利息收入251万元。
⑵支出预计完成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52万元,为预算的203%。
⑶收支预计平衡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952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238万元,上年结余1444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215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528万元。
㈡政府债务及偿还情况。
2018年阿拉山口市债务限额16.25亿元,债务余额16.09亿元。其中:地方政府置换债券2.21亿元,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3.88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1.3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5亿元)。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债务率警戒线指标分析,我市政府债务属可控范围。
以上阿拉山口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结果,是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进行的初步预计,待与自治州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㈢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坚定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牢牢守住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的“红线、底线”。一是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要求,坚决做到2017年7月14日以后零违规负债,2018年以来违规零举债。并经国家审计署政府债务审计认定,我市债务规模总量适度、风险可控。二是制定《阿拉山口市政府隐性债务清查及化解方案》,明确分年度偿还计划,做到责任到人,终身追责,全面完成我市2018年度隐性债务化解任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采用网络公众号、大屏、传单、广播电视等渠道不断扩大宣传。对我市4家小额贷款公司和1家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合规性检查和风险排查,切实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财源建设方面。根据27号和35号文件要求,取消了我市所有出台的涉及税收等优惠政策,面对政策瓶颈,采取抓重点、比数据、拓思路、勇担当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9.78%。一是关注重点促增长。时刻关注再生资源企业纳税情况,精准分析、创造性的做好各项企业服务,促使企业释放最大贡献。实现再生资源企业纳税28867万元;二是提高服务扩财源。及时掌握工贸企业通关信息、运营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切实跟踪服务,促进重点税源工贸企业发展。实现纳税13259万元;三是强化征收固基础。大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监管。实现新兴企业纳税6981万元、金融企业纳税592万元、建筑企业纳税1667万元、其他2299万元。
——国有资产监管方面。一是完成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登记和信息审核工作,41家预算单位资产总额2.04亿元。二是统计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18.85亿元,自然资源量化价值7659万元。三是对7家纳入国资系统监管的企业依法开展委托审计,7家公司总资产56.31亿元。四是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推进顺利,出台了《阿拉山口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并完成国有企业集团架构、法人推荐、资产盘点、股权管理等前期工作。五是完成了涉及机构改革单位的固定资产和债权债务统计确认工作。
——重大支出保障方面。一是集中财力服务总目标。高标准落实自治区维护稳定“组合拳”、市党委关于维护稳定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投入2.27亿元,支持政法部门和部队建设,实施警务站、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等安防设施建设,为实现“三不出”和“一年稳住、两年巩固”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二是持续加大民生保障支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提高民生福祉放在首位,始终把新增财力重点向民生倾斜。民生支出12.6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各族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三是做好污染防治财力保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毫不动摇地坚持环保优先、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力度。大力实施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站、生态改善等项目,共支出3.8亿元。四是加大上级专项和政府债券资金争取。全年共争取13.9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阿拉山口“一带一路”产业发展、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等项目。为阿拉山口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深化财政改革方面。一是继续科学编制财政预算中长期预算规划,不断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进预算科学精准编制,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提升预决算管理水平。二是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全年共采购845笔,节约率6.5%,连续两年实现零投诉。四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年国库集中支付16170笔,支付金额17.54亿元。五是继续教育全面实现网上授课。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一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金额12938.67万元。积极落实降费政策,共为市场主体减负1976.2万元。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目录清单,保障社会知情权。二是积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持续加大中小企业信贷和担保力度,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贷款“短、小、频、快”的资金需求。各商业银行贷款共计5.22亿元。大力推进担保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共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金额累计0.95亿元。
——财政监管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及时上报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报告、决算报告等。以巡视巡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载体。通过委托会计事务所方式,实现预算监督全覆盖。积极配合支持审计部门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及时反馈审计报告的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及时落实整改。加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厉行节约有关规定,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市“三公”经费下降5.1%。
各位代表,总体看2018年预算完成情况较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市党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面对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机遇,在推动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做的还不够;推进地方政府债务化解方案工作还存在巨大资金压力;解析财税政策能力还有待提高;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还需加快推进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市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州党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以及市党委二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决按照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两套班子”工作机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抓好“三项重点”,深化改革开放,全面落实“口岸强州”战略,在生态立市、口岸强市、产业兴市、商贸活市方面持续用力,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
基本原则:一是依法合规,完整科学。严格遵循预算法,根据市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财政体制机制、政策制度、规矩程序编制预算。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二是勤俭节约,公开透明。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重点、保民生、压一般、促发展”的预算编制原则,不编制赤字预算。三是坚持绩效,源头控制。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入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覆盖部门所有预算资金。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全面设置绩效目标,提升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四是推动改革,创新机制。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五是严控支出,公开透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六是加大监督,确保安全。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定谁负责、谁拨款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的要求,强化支出责任,保证财政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按照2019年阿拉山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了我市财政预算草案。
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
⒈收入预算安排建议。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9608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8.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0323万元,增长10%;自治区补助收入1867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22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71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74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86万元。
⒉支出预算安排建议。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9608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8.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55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8.3%;专项上解支出安排96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安排953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26万元;国防和公共安全支出14070万元;教育支出226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6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5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7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421万元;农林水支出827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1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1万元;其他支出53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152万元;预备费1000万元。
⒊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960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9608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㈡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⒈收入预算安排建议。
2019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585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5859万元。
⒉支出预算安排建议。
2019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585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485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
⒊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5859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585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㈢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⒈收入安排建议。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7875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安排737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安排190万元;利息收入313万元。
⒉支出安排建议。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96万元。
⒊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875万元。上年结余1952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9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5907万元。
三、2019年财政工作任务
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进一步优化阿拉山口市产业结构,促进我市经济向高质量发展快速转型。二是持续创新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不断拓展融资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活力。三是关注重点纳税企业做好服务工作。针对我市纳税贡献在前十名的贸易企业和报关企业继续做好企业服务,不断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增强企业的信心,实现政企共赢。四是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托综合保税区政策、区位、资源等优势,围绕重点产业,在招大引强上下功夫,不断完善产业链,增强税源基础。五是强化税收征管。充分利用阿拉山口市综合治税平台,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税源信息,与税务部门及时沟通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力求做到抓大不放小,做到应收尽收。
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各项工作,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增强企业获得感。进一步清理减少涉企行政性收费,严格执行社保缴费降费政策,认真落实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更好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通过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和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及湖北援疆资金,大力支持市党委确定的重大项目支出,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通过使用者付费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运营资金。
㈢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12个常态”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各项维护稳定措施,不断加大维护稳定支出,保障政法部门、基层组织、“访惠聚”、“民族团结一家亲”等经费需求。坚定不移地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按照财政支出70%以上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将财政资金向困难群众、向基层倾斜。大力支持九项惠民工程。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执行自治区已批准债务化解方案。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继续依法加强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政策、制度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绝不违法违规使用地方政府债券。加大违法违规问责力度,对继续违法违规举债的,要倒查责任、终身问责、严肃处理。
㈤做实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工作,完善国有资产信息录入登记,依法做好国有资产处置审批。二是加强国有企业监管。认真落实《阿拉山口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做到国有出资企业审计全覆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积极推动国有公司多元化实体经营,打造国有公司向集团化建设发展,实现国有公司尽快盈利。
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升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推进预算科学编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监督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全过程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实现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预算管理。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加大绩效预算问责力度,对推进不力和出现问题的给予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落实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细化预决算公开工作规范,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集中统一在平台上公开,做到信息公开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
㈦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加大源头治腐力度,强化财政内部监督,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监督,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原则,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5%,“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从严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压减支出用于“1+3+3+改革开放”领域支出。规范理财行为,坚持按法规政策、体制机制、规矩程序理财办事,加大对财政资金、政府债务、预决算公开、全面绩效预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今年财政收支预算,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不忘初心、敢于担当、真抓实干,为实现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