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我市各工地密集开工,用地需求较大,为有效保证“预防为主、全程监控、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工作方针,预防发生违法行为,确保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我大队全面加强了动态巡查力度,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利用秩序,与市局成立清理小组,对我市临时用地开展调查工作,全面清理整顿临时用地,重点围绕是否改变用途、是否已建固定建筑、期限已满是否归还土地,开展了清理工作。
从目前初步调查中发现,我市临时用地使用中主要存在着擅自改变用途、期满拒不退还等违法情况,下一步将调查情况汇报市局,联合市局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清理整治方案,积极开展查处整改工作,一是对于能主动完善手续的及时补办手续,二是手续到期的要求拆除永久性建筑物,三是手续到期未自行拆除的大队立案查处。
本次临时用地清理工作共清理出临时用地21宗,目前已拆除5宗手续到期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其余已完善手续。
今后我大队进一步加强对临时用地的监管工作,规范用地秩序,一是严格界定临时用地范围;临时用地是由于建设项目、工程勘查、抢险救灾等需要,经过依法审批,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使用的或抢险救灾急需临时使用的土地。二是严格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临时用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因工程未完工等特殊情况确需要延长使用期限的,临时用地申请人应在期满前2个月内办理延期申请。 三是加强巡查监管,对未批或超过批准面积使用土地的、改变用途、性质的,及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要依法查处。
(供稿人:阿布都哈力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