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持续创新和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阿拉山口市聘请三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
通过商请推荐、资格审核等程序,聘任赵伟华等3名同志为阿拉山口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医保基金监督员将义务履行医保政策法规宣传、医保系统政风监督等社会监督职能,对我市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社会监督。
各位监督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当好医保基金的监督员,医保政策的宣传员,信息的传递员,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审核人:司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