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工作,减轻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积极支持国家三孩政策落地实施,博州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分娩补助标准的通知》(博州医保发〔2022〕15号)。
文件规定,将城乡居民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每人定额补助由300元提高到顺产1500元,剖宫产2500元。调整后的定额补助标准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
此次政策调整,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保障了城乡居民的生育待遇,为我市参保群众带来真真切切的政策红利。
审核人:阿依达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