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安排情况:
2019年,中央及自治区共下达我市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500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2万元)。经报阿拉山口市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用于3个项目,均为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分别是艾比湖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程、艾比湖镇博尔塔拉路南延工程(湖北街-热力公司)、艾比湖镇老旧给水管网改造项目。
二、项目落实情况:
在扶贫项目申报时,严格把好项目申报关,杜绝扶贫项目的变更情况。项目先要经过摸底排查进行筛选,再进行可行性论证,最终确定符合上报要求的扶贫项目,建成可实施的项目库;项目实施根据自治区、州下达的扶贫项目资金文件,市民宗委、财政局联合发文告知各项目实施单位,通过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后组织实施;项目验收由市民宗委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