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林长,全面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推进“生态立市”战略,助推阿拉山口市生态文明建设,现将阿拉山口市级、乡级林长名单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影响全市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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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阿拉山口市级、乡级林长名单
阿拉山口市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阿拉山口市级、乡级林长名单
一、市级林长、副林长
林 长:张 凯(市党委书记、综保区党工委书记)
阿力木江·肉孜(市党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市长、二级巡视员、口岸管委会主任)
副林长:秦遵怀(市党委副书记<援博>)
尼·加甫(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二、市级片区林长
㈠ 阿拉山口市33林班片区林长
秦遵怀(市党委副书记<援博>)
㈡ 阿拉山口市6、7、8、13林班片区林长
尼加甫(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㈢ 阿拉山口市城区园林绿化片区林长
邢 国(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三级调研员)
三、乡级林长
㈠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冯宏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水利局局长)
㈡ 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热依木江·阿吉麦麦提(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审核人:热依木江·阿吉麦麦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