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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来源:阿拉山口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4日 19:06 浏览次数:

一、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3.《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4.《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

二、对象范围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劳动者

三、申请条件

(一)女性四十五周岁、男性五十五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七)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八)因失去土地等原困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四、申请材料

零材料办理: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大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低保、残疾)实行零材料办理,对于系统无法查询的信息实行告知承诺制。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零就业家庭、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如系统确实无法查询所需信息,可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或实行告知承诺制。。

五、办理流程

在线申请或线下申请认定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点(方式)

各镇、街道、社区(就业)窗口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网上反馈或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反馈

九、咨询电话

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0909-6999879

友好街道:0909-6993226

幸福社区:0909-6995396

中铁社区:0909-6999650

金港社区:0909-6999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