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与目的
背景
为有效应对辐射事故,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应急预案,结合阿拉山口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目的
防范辐射事故发生,及时、高效、妥善控制或降低事故损害影响,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适用范围与工作原则
适用范围
适用于阿拉山口市境内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涵盖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应用、放射性物品运输、国外核事故及航天器坠落等可能影响辐射安全或环境的事件。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将保障公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强化预防措施,减少事故发生可能性。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级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各部门协同作战,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4.专兼结合,科学处置:依靠专业力量,结合实际情况,运用科学方法进行事故处置。
三、组织指挥体系
指挥部
1.作为全市辐射事故应对领导机构,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
2.主要职责包括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指挥较大辐射事故处置、组织一般辐射事故处置、上报事故信息、做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等。
3.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参与单位服从统一指挥。
指挥部办公室
1.平常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事务;发生较大以上辐射事故时,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履行综合协调等职责。
2.职责涵盖传达指挥部决定、完善预警机制、收集分析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指导应急准备、联络成员单位、建立值守制度、撰写总结报告等。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1.包括舆情信息组、协调组、监测组、处置组、安全保卫组、医疗卫生组等,各小组明确职责,协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人民政府
2.负责建立工作机制,做好日常应急准备,开展事故先期处置,落实上级指示指令。
四、应急响应机制
事故分级响应
1.Ⅳ级响应(一般辐射事故):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州指挥部指导。市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包括应急值守、发布预警、人员疏散、物资调集等;州指挥部督促指导,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协助。
2.Ⅲ级响应(较大辐射事故):州指挥部统一领导,接受自治区指挥部指挥指导。市人民政府先期处置,州指挥部启动本级预案,开展多项应急处置工作,如会议研判、人员物资调动、划定危险区、信息发布、应急监测、安全防护、专家指导等。
3.Ⅱ级、Ⅰ级响应(重大、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州指挥部在自治区、国家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启动本级预案,实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上报事故并请求支援,在上级工作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
响应终止
满足环境放射性水平达标、事故危害消除或可控、应急处置行动无需继续等条件时,一般、较大辐射事故由州指挥部提出建议,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后终止;重大、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按自治区、国务院规定执行。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信息监控
市生态环境局对核技术利用项目动态监控,重点收集放射源信息,遵循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
预防工作
1.辐射工作单位负责本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及时处置事故苗头。
2.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对辐射源安全监督检查,实施有效监控。
预警工作
预警级别分一级(红色)、二级(橙色)、三级(黄色)、四级(蓝色),根据事故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危害程度确定,可升级、降级或解除。不同级别预警由相应层级政府或部门发布,发布可能引起社会恐慌的预警信息需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六、信息报告流程
报送程序和时限
事故单位立即向所在地环保、公安、卫生计生部门报告,市人民政府立即上报上级政府并组织现场调查,紧急时可越级上报。市生态环境局1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人民政府2小时内报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报告形式与内容
包括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终报。初报初步说明事故情况;续报提供确切数据和应急处置进展;终报全面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危害影响、经验教训等。
七、后期处置措施
后续行动
1.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公安机关半年内提交阶段或结案报告。
2.市生态环境局评估事故危害,提出污染源处理、监测和环境恢复建议,组织后期辐射监测。
善后处置
1.评估人员辐射剂量,救助伤亡人员,抚恤逝者。
2.安置困难群众,补偿征用物资,下拨救助资金物资。
总结评估
1.市指挥部办公室指导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2.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事故调查,1个月内上报总结评估报告。
3.辐射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践经验评估并修订预案。
八、应急保障体系
资金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编制预算,市财政局审核安排,确保应急处置经费。
物资装备保障
应急机构配备技术装备、防护用品和物资,定期保养检验,确保应急状态良好。
人力资源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技术保障
建立预警系统和专家队伍,提供决策服务,建立应急数据库。
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普及辐射安全和事故预防知识,增强公众防范意识。
2.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打造应急处置人才队伍。
3.定期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技能。
责任与奖励
明确应急处置工作中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确保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九、预案管理与实施
预案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组织预案宣传、培训、演练和修订,市应制定本区域预案并备案。
预案解释
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发布实施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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