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市长左合肉拉主持召开第三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副市长邢国、刘军平、艾克帕尔·木合塔尔、尼·加甫出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㈠ 听取全市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要求,一是要全面把握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我市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阿拉山口市高质量发展。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及市党委工作要求上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阿拉山口。
㈡ 听取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会议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二是要推深做实研究型审计,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从源头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举一反三,提高审计成果运用水平。三是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压实整改责任,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应严肃处理,推动各项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㈢听取阿拉山口市2022年财政决算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要求,市财政局要着力抓好我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求,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做好债务化解工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会议审议了相关事项
㈠ 会议研究了《关于阿拉山口市高中学生奖学金制度的请示》阿市教发〔2023〕73号。会议原则同意该制度,由市教育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实施。会议明确,将我市高中学生奖学金制度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会议要求,市教育局要抓好我市高中教育工作,充分激发全市高中学生学习热情,激励学生在全州高中生争先争优,鼓励学生比学赶超的学习动能,培养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不断提升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平。
㈡会议研究了《关于实施阿拉山口市高中学生伙食补助的请示》阿市教发〔2023〕74号。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市教育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实施。会议明确,将我市高中学生伙食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会议要求,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从减轻全市高中生家庭经济负担,激励学生立志成才、潜心学习等方面,积极培育学生感党恩促成长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我市高中办学吸引力、影响力。
㈢会议研究了《关于阿拉山口市中学师生校服采购与发放实施方案的请示》阿市教发〔2023〕75号。会议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抓紧实施。会议明确,将我市学生校服采购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并按照小学、初中生80%,高中生60%比例发放。会议要求,一是市教育局要加强中学师生工装校服的质量监管,确保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是要加强工装校服的设计研发,研发安全优质、使用美观的工装校服,要适应新时期中小学生的着装需求,为进一步提升阿拉山口市师生形象,体现国际口岸城市、学校文化特性、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㈣会议研究了《关于实施湖北师范大学阿拉山口市中学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的请示》阿市教发〔2023〕76号。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市教育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抓紧实施。会议要求,一是市教育局要积极与上级对接,争取资金支持;二是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与有关部门对接,充分利旧,市财政、审计部门要严把审核关;三是要抓紧项目的收尾和配套设施采购工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湖北师范大学阿拉山口市中学项目如期投用。
㈤会议研究了《关于处置公务用车的请示》阿市机关事务发〔2023〕112号。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程序办理。会议要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全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强化公车运行监管。
㈥ 会议研究了《阿拉山口市优化办公用房配置增收节支工作方案》阿市机关事务发〔2023〕145号。会议指出,目前阿拉山口中心有大量空置房屋未充分利用,每年要支出一大比暖气费、管理费等费用,将总部经济大楼内的市直单位搬迁至阿拉山口中心,以租赁的方式,可盘活现有空置房屋,增加国有公司经营收入。同时腾出的总部经济大楼结合实际可用于租赁或对外招租,培育相关业态发展。为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会议同意该请示,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程序抓紧实施。会议明确,一是同意将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工青妇、科技局、外事办搬迁至阿拉山口市中心。二是同意将搬迁至阿拉山口中心的市直单位用房由公益性技术业务用房变更为办公用房使用。三是入驻和搬迁至阿拉山口中心的市直单位,按有关程序向国有公司缴纳房屋租金。会议要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市属房产资源的盘点和梳理,加大市属闲置房产资源的盘活力度,进一步整合优化市属房产资源,压减一般性支出。
㈦ 会议研究了《关于依法拍卖扣押涉案财物的请示》阿市公字〔2023〕100号。会议同意该请示,由市公安局按程序抓紧实施。
㈧会议研究了《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请示》阿市自然资字〔2023〕65号。为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有序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划拨用地目录》有关规定及审批程序,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市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办理。
㈨会议研究了市自然资源局提请审议的《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阿市自然资字〔2023〕66号。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作,促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会议同意该请示,由市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办理。
㈩会议研究了《关于阿拉山口市江巴斯水库扩容项目草地置换的请示》阿市公字〔2023〕68号。为确保江巴斯水库扩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全市生产、生活正常用水。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市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办理。
会议研究了《阿拉山口市资助60岁以上老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阿市医保发〔2023〕6号。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基本医疗、补充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确保“病有所医,医有所保”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市卫健委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实施。
会议研究了《关于调整阿拉山口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请示》阿市公字〔2023〕117号。为进一步规范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止恐怖袭击、严重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提升重点单位安全保卫能力和水平。会议原则同意调整阿拉山口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朱力、牛敬伟、张勇、何海霞、林楠、王池、马永军、郭瑞、梁承林、夏力卡尔、阿依达娜·热买提汗、郭伟、郭立志及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