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阿拉山口市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筑牢边境旅游与跨境旅游服务根基,保障中外旅游者合法权益,助力国家级边境旅游试验区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6月1日至10月8日开展旅行社及导游“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一)抽查主体
阿拉山口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合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
(二)抽查对象
结合阿拉山口市以国门景区为核心、跨境旅游为特色的旅游市场特点,重点在国门景区及跨境旅游线路沿线,随机抽查旅游团体及带团导游,涉及本地经营旅行社1家(阿拉山口市彩城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实现旅游经营主体与核心从业人员监督检查全覆盖,同步延伸核查跨境旅游配套服务环节合规性。
(三)抽查内容
旅行社: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并规范亮证经营;是否针对跨境旅游业务开展虚假宣传、误导中外旅游者行为;是否与旅游者(含外籍游客)签订规范旅游合同并按规定备案,合同中是否明确跨境行程、服务标准及权责条款;是否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游、擅自变更跨境行程、违规安排边贸购物环节等违法违规行为;旅游包车是否落实“三证一牌一单”要求,跨境旅游用车是否符合涉外运营规范。
(四)抽查方式
采取“现场核查+双语问询+台账核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实地检查国门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跨境旅游线路站点等关键场所,查阅旅游合同、票据账簿、保险凭证及跨境行程备案材料,随机走访中外旅游者了解服务质量,同步核查导游电子导游证备案及执业记录,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全面客观。
二、抽查结果
阿拉山口市彩城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已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合同签订与备案率达100%,其中跨境旅游合同均采用中哈双语版本,条款规范明晰。该旅行社经营行为整体合规,无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擅自变更行程等违法违规情况。
三、后续工作要求
1. 我局将开展“回头看”检查,坚决防止问题发生,同时组织全市旅游从业人员开展跨境旅游服务规范及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2. 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结合阿拉山口跨境旅游发展特点,加大国门景区、跨境旅游线路及配套服务场所的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规执业、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规范跨境旅游合同管理、导游执业行为及边贸购物环节,维护公平有序的边境旅游市场环境。
3. 欢迎社会各界及中外游客监督举报,共同守护阿拉山口旅游形象。
举报电话:0909-6992875、0909-6992886
举报地址:阿拉山口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特此公示。
阿拉山口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6月3日
审核人:达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