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2023年自治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稳步提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效能,促进粮食安全生产和农民持续增收,近日,博州财政局下达第一批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081万元。
为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1.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青贮饲料、苜蓿等特定作物。2.补贴耕地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提升耕地质量等具体措施。3.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以正播作物优先作为补贴对象予以补贴。4.果粮间作田按照科学折实后的粮食播种净面积,给予核定补贴。
1.补贴标准
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20元; 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种植青贮饲料的耕地,每亩补贴120元;种植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贴18元。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由各地结合申报底册经实地核查后确定,用于青贮的按每亩12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按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
2.补贴面积的界定
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它类型耕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
3.补贴面积申报和兑付方法
建立实名公示制度,采取双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由农民(种植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符合条件的耕地补贴面积,村级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乡(镇)复核,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地(州、市)农业农村部门核实认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耕地补贴面积核准后,再次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向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并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惠民补贴发放要求办理补贴兑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