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统计局审定,一季度自治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5.54亿元、增长10.4%,增速位列全疆第二位。其中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完成7.28亿元、同比增长19.1%,3月当月完成3亿元、增长14.1%。
县市全部实现增长。博乐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36亿元、增长8.4%,拉动全州增长6.8个百分点;阿拉山口市0.4亿元、增长1.6倍,拉动全州增长1.7个百分点;精河县1.96亿元、增长9%,拉动全州1.2个百分点;温泉县0.82亿元、增长13.4%,拉动全州0.7个百分点。

从限额以上单位经营类型看,餐饮收入增长23%,商品零售增长17.5%。两项社零重要构成均保持在较高增长区间。
分商品类别看,10类商品增长,6类消费品下降。以旧换新相关消费需求旺,基本生活类消费增长稳定。1—3月,限上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同比增长118.4%(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汽车类同比增长41.4%(汽车两新政策),两项合计拉动全州社零额增长8.1个百分点。粮油类、饮料类、烟酒类分别同比增长13.5%、13.5%、10%,合计拉动社零增长4.1个百分点。
从限上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四项零售额构成来看,批发业零售额占比高、增速快。批发业实现零售额2.81亿元,同比增长19.6%,零售业实现零售额3.79亿元,同比增长16.1%,住宿业实现零售额0.18亿元,同比增长10.2%。餐饮业实现零售额0.5亿元,同比增长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