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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关于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中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告

来源:阿拉山口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1:43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自治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博州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受理对自治州各级各部门和公职人员工作作风方面的监督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 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包抓项目不积极、不主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落实《自治州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自治州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工作方案》打折扣、搞变通,以及“新官不理旧账”,助企纾困解难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2. 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措施不全面、不彻底,审批环节多、时限长、效率低,违规设置限制性条款,增设不合理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限制企业公平竞争等问题。

3. 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违规占用企业和群众财物、接受利益输送,以及态度恶劣、生冷硬推、“只微笑不办事”等问题。

4. 在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重点难点问题中,不担当、不作为,该表态的不表态、该决断的不决断,等待观望、议而不决,能办不办、该办不办、久拖不办等问题。

二、受理方式

(一)网络受理

微信搜索并关注“廉政博州”公众号,点击进入“监督举报”菜单,按照网页提示操作。

(二)电话受理

博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909-2318928

博乐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909-2277780

阿拉山口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909-6999994

精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909-5336494

温泉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909-8221251

(三)来信受理

博州纪委监委:博乐市南城街道国投大厦(州直3号楼),邮政编码:833400。

博乐市纪委监委:博乐市南城街道市党政联合办公大楼,邮政编码:833400。

阿拉山口市纪委监委:阿拉山口市阿拉套路,邮政编码:833418。

精河县纪委监委:精河县伊犁路7号,邮政编码:833300。

温泉县纪委监委: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三峡西路40号,邮政编码:833500。

三、受理时限

2023年7月20日至12月31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我们大力提倡和鼓励实名监督反映,对实名反映的问题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对监督反映人相关信息,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监督反映人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将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精神,区别对待依法依规为企业办事与谋取私利行为、政商之间正常交往与利益输送行为、无意过失与失职渎职行为。

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