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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2021-07-18

发布日期:2021-07-19

文号:阿市政办发〔2021〕33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阿市政办发〔2021〕33号 关于废止《阿拉山口市招商引资优惠办法(试行)》的通知

艾比湖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阿拉山口市招商引资优惠办法(试行)》(阿市政办发〔2014〕45号)现已不适应阿拉山口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且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相抵触的地方。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予废止。


202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