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文体广旅局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公示 |
序号 |
行政检查 |
检查依据 |
1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 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
[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
2 |
对娱乐场所管理的监 督检查 |
[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
3 |
对营业性演出管理的 监督检查 |
[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
4 |
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 |
[法规]《旅行社条例》第三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
5 |
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督 检查 |
[法规]《出版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
6 |
对印刷业的监督检查 |
[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县 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 |
7 |
对电影管理工作的监 督检查 |
[法规]《电影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电影工作。县级以 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电影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影管理工作。 |
8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
[法规]《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国务院令第560号公布,2016年2月修订)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规章]《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2月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发布,2016年4月修改)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对经营者从事 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
9 |
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监 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
10 |
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管理的监督检查 |
[规章]《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工作。 |
11 |
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监 督检查 |
[法规]《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国务院令第560号公布,2016年2月修订)第五条: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全民健身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全民健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全民健身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