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2021年3月19日
来信内容:尊敬的市领导您好我是阿拉山口市长城胡同居民张力,身份证号654202198608XXXXXX.我的户籍地是新疆乌苏市皇宫镇,我于2013年11月带着妻儿老小一家六口来到美丽的阿拉山口市打工,刚来山口举目无亲,四处找房子,找了好几天都没有结果,最后在社区的帮助下,找到了现在的房子,也就是长城胡同5-2号,在这里我们一家六口一住就是7年,在这几年里我和我的父亲四处打工,最后在咱们山口贸易公司开大车维持生计,我的俩个孩子也在山口中学读小学,在这期间我和我的家人每个星期一都到社区参加升国旗仪式,这个社区都有记录.因危房改造于2019年9月份,接到市拆迁办通知,说我们居住的房屋需要拆迁,我就跟我的房东联系,可是他告诉我他没有同意拆,让我们不要担心,可是我了解到旁边莫文灿商住楼以同意拆迁,我知道我在这里住不了了,因为我们的房子都是连在一起的,然后我们就到处打听租房信息,可是找了一两个月都没有结果,正当我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社区领导告诉我们可以到社区办理(申请公租房手续),然后我们六户人家火速前往服务中心三楼办理申请手续,我们了解了申请手续和流程,一看都符合要求,因为我和我的父亲没有分户,最后以我父亲(张运海)的名义办理了申请手续,办完后我们高兴的回家等结果.到了12月底第一批分房下来了我们六户有三户分到了房子,我们想等第二批可能有我们了,转眼间就过年了,我想过完年去社区咨询一下,没想到“疫情”来了,我们一家六口在家自我隔离,足不出户!本想疫情结束再去问一下,结果前两天拆迁办来了说20号停水电,23号拆迁.这几天我们到处找房子,找了两天还是没有结果,眼看就要到拆迁日了,急得我们一家是彻夜难眠,我代表我们一家六口恳求市领导解决我们公租房的问题,在这里谢谢您了!尊敬的市领导,我知道现在您忙的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我们还打扰您,可是我实在没有办法了才出此下策,忘市领导见谅!
回复内容:张力: 您于2020年3月19日反映“申请公租房”的问题我们已于2020年3月19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9年1月7日阿拉套社区长城胡同居民张力、张运海向社区递交申请公租房资料,艾比湖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根据《阿拉山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保障对象和保障方式,经审核张运海申请资料不齐全,缺失本地缴纳2年以上社保单和家庭成员无房产证明,不符合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条件,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已将相关情况反馈至你本人。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您可自接到本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请求。 阿拉山口市艾比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0年3月21日
回复时间: 2020-03-27
回复单位: 阿拉山口市艾比湖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