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要闻  >>  部门动态  >>  正文

市发改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专题学习

来源:阿拉山口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7日 12:16     浏览次数: 打印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2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为紧跟档案工作的新要求、新趋势,更好落实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市发改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专题学习。

此次学习深入研学,推进学习贯彻《实施条例》入脑入心。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内容开展大讨论,谈感悟、谈落实,形成良好学习氛围,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制定出台的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精神实质,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全委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作表率。各科室要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公布施行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立足本职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能力水平,充分利用现代化法治手段把档案工作做好做实,全面落实市发改委档案管理和档案安全责任。

审核人:刘红梅

【关闭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