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局调查,阿拉山口市车美居洗车行等4户个体工商户(见附件拟吊销名单)2022年、2023年连续2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本局实地核查未发现经营活动,也无法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拟对上述4户个体工商户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㈥项、第六十四条第㈠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㈡项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你(单位)自接到本告知书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 拟吊销个体工商户名单
联系人:张新涛、王方方 联系电话:0909-6991315
联系地址:阿拉山口市友好路29号
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6日
审核人: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