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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新线阿拉山口站扩能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来源:阿拉山口市规划建设交通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2日 11:35     浏览次数: 打印    

2017年10月26日,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于阿拉山口市组织召开了兰新线阿拉山口站扩能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中心)、环评单位(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新疆铁道勘察设计院)、施工单位(中铁21局)等组成,并特邀5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了检查意见。

现场检查会后,建设单位根据验收专家组意见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了完善,验收调查单位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修改,经工程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现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验收调查单位应核实技改前大项目是否进行环境竣工保护验收,在验收调查报告表中进行明确;

(2)建设单位应对项目依托的集中供热设施进行明确,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供热设施提出关停或者替代要求;

(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应结合现场调查,列表细化说明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建设内容的对照分析,明确工程建设是否存在内容变更,并分析相关变更缘由;

(4)建设单位应对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报告表批复提出的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及处理去向进行分析,并对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按要求进行标示;

(5)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应补充该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照片,并对环评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逐一进行对照分析,明确是否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6)结合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补充验收调查监测数据及监测报告单、管理制度照片、排放口标识牌照片等。

综上所述,在建设单位落实环保设施建设并保证正常运行、验收调查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完善该验收调查表后,建议通过《兰新线阿拉山口站扩能改造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公示期:2017年11月12日-12月12日

举报电话:0991-7658969

联 系 人:于江

兰新线阿拉山口站扩能改造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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